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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不明 来源:www.pccode.net 整理 发布时间:2007-1-24 14:15:33 发布人:wongr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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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项为追认权,D项为解除权,不符合题意。 3.[正确项解析]B 本题的考查点为公民出生时间的确定,可直接参引法条的规定解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条规定: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因此B正确。 [干扰项剖析] A、C、D三项均不符合上述第1条的规定,应予排除。 4.[正确项解析]D 本题的考查点是监护人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效力。《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D正确。 [干扰项剖析] A、B、C三项均不符合上述第18条的规定,应予排除。 5.[正确项解析]A 本案考查点是宣告死亡的时间确定。《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本案余某下落不明是由意外事故导致的,故应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申请宣告死亡的时间,并且期间为两年。应注意认定本案不能适用4年的期间,因为是意外事故导致了余某下落不明。 [干扰项剖析] B、C、D三项不符合该第23条的规定,应予排除 6.[正确项解析]B 本题的考查点是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可直接依据法条解题。民法通则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B符合题意。 [干扰项剖析] A、C、D三项虽迷惑性很大,但均不符合上述第37条的规定。 7.[正确项解析]D 本题的考查点为死亡宣告被撤销的效力,民法通则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注意如果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自行恢复,而不论原配偶是否愿意。 [干扰项剖析] A、B、C项不符合题意,应予排除。 8.[正确项解析]A 本题的考查点是合伙负责人处理合伙财产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该条是对《民法通则》意是第45条的补充,因此A正确。该题综合性很强,涉及到对民事诉讼法的融汇理解。 [干扰项剖析] B、C、D三项均不符合上述第54条的规定,应予排除。 9.[正确项解析]D 《民事诉讼法》第17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干扰项剖析] A、B、C三项违反了该第17条的规定,应予排除。 [题型特点与解题技巧] 本题的考查点为民族自治地方对民事诉讼法的变通规定应报什么机关批准。注意法律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不同规定。 10.【答案】D 【知识点】 本题考查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 【详解】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法院和诉讼参与人之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形成的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一方恒定是人民法院。除D项以外,其他三项都是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没有人民法院的参与不能称之为诉讼法律关系。 【评论】 本题是一个理论题,考查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的把握。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在教材中没有提到,大纲中也没有列出,这道题似有超纲之嫌。只能根据法理知识来判断。 11.[正确项解析]A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原理,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辩论原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2辩论的内容,既可以是程序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问题;3未经辩论的证据,一般情况下不得作为裁判的依据;4辩论的表现形式及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进行,也可以运用书面形式表达。 [题型特点与解题技巧] 本题的考查点为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是一道具有一定深度的理论题,考生须掌握相关理论才能正确解题。 12.[正确项解析]B 《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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